新东方教室杀害案结果
刑事判决结果介绍
被告人定罪情况
王祎哲(时年17岁)被严肃认定犯有故意罪和另一项罪名。据法院调查,2016年5月19日晚,他在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对姚金易实施了强制性的性行为,并在事后因害怕罪行暴露,采取了扼压被害人颈部的极端行为,导致后者不幸离世。
量刑及判决依据
一审(2017年6月):鉴于王祎哲虽为未成年人且存在自首情节,但犯罪手段极其恶劣,社会危害极其严重,法院并未对其故意罪从轻处理。数罪并罚,判处无期徒刑,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二审(2018年12月):维持原判,上诉被驳回。虽然王祎哲在性侵未成年人方面未如实供述,但这成为法院对其从重处罚的理由之一。
民事赔偿结果详述
责任划分与赔偿金额
王祎哲及其母亲吕某被判定承担90%的责任。新东方学校因安全管理上的疏忽,承担了10%的责任。但被害人家属尚未向学校提出索赔要求。吕某需公开道歉,并支付包括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在内的140.08万元,另需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,总计赔偿金额为150.08万元。
执行进展概览
判决要求赔偿款项应在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。关于后续的执行细节尚未公开披露。
案件时间线梳理
此案的时间线清晰明了:2016年5月19日,姚金易在新东方学校遇害。次日,王祎哲投案自首,但最初的陈述被推翻。经过刑事审判,终于在2017年6月一审宣判,并在2018年12月终审维持原判。被害人家属于2019年10月提起民事诉讼,直到2021年5月,法院一审判决赔偿金额达150万元。
社会影响与公众争议焦点
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讨论,特别是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标准问题。舆论普遍担忧,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不应成为犯罪者的“挡箭牌”。被害人的母亲李洁多次公开表示,她追求的是司法公正,坚决拒绝以任何形式的赔偿来替代刑事责任追究。该案件的后续进展仍然需要依赖官方的通报和报道。
以上内容基于司法判决和相关公开报道综合整理而成,具体案件的后续进展以官方通报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