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每次挣钱低于1000元免交增值税 六类灵活就业者却被排除在外
街头煎饼摊主在繁忙的早晨收到980元现金,只需一抹布擦手,便轻松回应:“免了,不开。”这样的场景或许令人感到亲切。在同一时刻,网约车司机在平台上接到一笔价值1050元的订单,系统自动扣税后,两人的收入虽然相近,但税负却大相径庭。这种差异背后的故事,揭示了当下税收政策的微妙变化。
随着时代的变迁,个人经济日益繁荣,街头摆摊、临时劳务等零星交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。为了应对这一趋势,出台了新的政策,旨在减轻零工的经济负担。从2026年1月1日起,个人单次销售额未达1000元的交易将免征增值税。这一政策无疑为街头的小摊主们带来了一丝清凉。政策的例外条款却引发了争议。六类人群被排除在这一优惠政策之外,包括平台从业者、保险代理人等灵活就业者在内。尽管他们的收入波动大,但他们却被统一纳入按月申报管理,失去了按次免税的资格。
对于平台从业者来说,他们面临着更为复杂的税收问题。一名自由撰稿人在内容平台上接单,单笔稿费多在数百元之间。如果自行收款,每笔收入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。然而一旦通过平台结算,收入便被归集为月度总额,由平台代为申报。这样一来,哪怕每月收入不高,也失去了按次免税的资格。这种系统性的安排引发了诸多争议。税务部门承认平台经济的流动性强、收入碎片化,传统按月申报模式难以适配。大量零工的日收入远低于1000元,却因平台归集而被迫超出免税额度。
政策设计者在考虑税收问题时并非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。他们允许小规模纳税人自主放弃免税、开具专票,以回应下游企业的抵扣需求,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。但对于那六类人群来说,他们的选择权并不在手。他们无法决定是由平台代报还是自行申报,也无法拆分收入以享受按次免税的政策。这种制度将他们预设为“需重点监管的对象”,而非“应扶持的小微主体”。这不仅引发了公平性的问题,也让他们感受到了沉重的税收负担。
税收不应成为身份标签。真正的改革方向是推动征管模式与经济现实相匹配。平台应具备技术能力,识别并申报单笔未达1000元的交易,让这些小额交易能够自动享受免税政策。税务系统也应开放接口,允许个人对平台归集的收入申请“按次豁免”。否则,每一次的扫码收款,都可能成为划分“自由个体”与“被监管从业者”的隐形门槛。
在这个灵活的时代里,免税的红利不应该有隐形门槛。政策应当更加关注那些因平台、职业或合同关系而沉默的人们。他们是这个时代的真实劳动者,他们不是逃税者,而是应当受到关注和扶持的对象。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公平、合理的税收环境。